造价咨询给出的D线施工费结算报表(博微软件生成的报表)中的税金记取原则是 施工费结算报表中的 软件版中的税金=(分部分项工程费+承包人采购设备费(乙供设备费不含税)+措施项目费+其他项目费+规费-一笔性费用-甲供主材费差值含税)×税率(9%) 而电子化结算中的税金怎么来的?计算公式或者来源? 为啥软件版税金和电子化结算中的税金的计算原则不一致呢? 电子化结算税金计取原则如下: 税金=投标报价除其他费的税金(公式1)+量差除其他费的税金(公式2)+系统申请的其他费的税金(公式3) 公式1:投标报价中除其他费的税金=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税金 除了1-5剩余的如: 分部分项 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 发包人供应设备/材料卸车保管费 措施项目费(一) 剩余的费用已经在投标报价和量差中计税了。 系统申请的其他费的税金= 1. 招标代理服务费 的税金 427.05 2.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的税金 4325.04 3. 人工、材料、机械台班价格调整 0 4. 施工其他费 2352.78 5. 施工费用调整 -1097.01 投标报价中除其他费的税金=投标报价最终表税金-(其他费合计金额值-招标人供应设备、材料卸车保管费-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-拆除工程项目清单-余物清理费)×0.09 投标和量差就会把这四项费用定下来了。这四项就不需要单独申请的费用。 通过税金的学习和调查,反映出量差流转中的一些问题: 1. 做量差的时候把其他费的明细费用去掉,重复计税了。 2. 拆除应该是清单计价,一笔性费用是怎么回事。